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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遗人弓者:张弓尚筋,弛弓尚角。右手执箫,左手承弣。尊卑垂帨。若主人拜,则客还辟,辟拜。主人自受,由客之左接下承弣;乡与客并,然后受。进剑者左首。进戈者前其鐏,后其刃。进矛戟者前其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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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妻不取同姓;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。寡妇之子,非有见焉,弗与为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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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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